案件概述
申请人某甲于 2021 年 3 月入职乙公司,岗位为运营专员,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2024 年 5 月,乙公司以 “工作业绩不达标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” 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未向甲支付任何补偿。甲认为公司系违法辞退,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乙公司抗辩员工考核不合格,解除行为合法,拒绝赔付。本案核心争议: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、制度依据是否合法有效。
申请人某甲于 2021 年 3 月入职乙公司,岗位为运营专员,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2024 年 5 月,乙公司以 “工作业绩不达标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” 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未向甲支付任何补偿。甲认为公司系违法辞退,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乙公司抗辩员工考核不合格,解除行为合法,拒绝赔付。本案核心争议: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、制度依据是否合法有效。
接受当事人委托后,承办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链条,针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逐一拆解,固定关键证据,制定仲裁策略。
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考勤记录、辞退通知、历年工作沟通记录,重点核查公司据以辞退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。经核查,该考核制度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未向员工公示,不能作为用工管理依据。
1. 公司主张员工业绩不达标,但未留存客观考核原始记录,辞退理由缺乏事实支撑,初步判断属于违法解除。 2. 仲裁立案:整理仲裁申请书、全套证据材料,向仲裁委提交立案。
整理仲裁申请书、全套证据材料,向仲裁委提交立案。
庭审中,对方提交自制考核表试图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。承办律师从制度程序合法性、考核标准客观性、未进行培训或调岗等角度进行质证与辩论,指出公司解除程序与实体均违法。
仲裁庭组织调解,双方就赔付金额未能达成一致,等待裁决。
仲裁委经审理,采纳承办律师代理意见,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,支持劳动者赔偿金请求。
本案仲裁裁决生效后,乙公司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,当事人全部诉求得以实现。
本案提示企业:行使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必须做到事实清楚、制度合法、程序完备,不能仅凭单方主观评价辞退员工;对于劳动者而言,遭遇无故辞退时,应当注意保存劳动合同、辞退通知、薪资记录等证据,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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