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:安徽发生交通事故,赔偿顺序是什么?
A:先由交强险在分项限额内先行赔付;交强险赔完不足部分,由商业三者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;保险仍不够赔付,由侵权驾驶人、有过错车主 / 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。 交强险有责分项限额:医疗费限额 1.8 万,死亡伤残限额 18 万,财产损失限额 2000 元,三项限额分开使用,不可互相挪用;无责限额:死亡伤残 1.8 万、医疗费 1800 元、财产损失 100 元安徽长安网。
Q2:安徽机动车和行人 / 非机动车相撞,超出交强险部分责任比例怎么定?
A:依据《安徽省实施 <道路交通安全法> 办法》:
机动车全责:100%
机动车主责:80%
同等责任:60%
机动车次责:40% 若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安徽人大。机动车之间事故,超出交强险部分,一般按全责 100%、主责 70%、同等 50%、次责 30% 划分。
Q3: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,怎么救济?
A:收到认定书3 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,逾期不能复核。注意:事故认定书是证据,不是行政决定;诉讼中,你有充分证据,法院可以不采纳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。
Q4:借车给别人开,发生车祸,车主需要赔钱吗?
A:一般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;车主 / 管理人有过错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过错情形包括:明知对方无证、酒驾、准驾不符;车辆刹车、灯光等存在安全隐患未维修等。并非只要出借车辆就要连带全额赔偿。
Q5:酒驾、无证驾驶,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,交强险要不要赔?
A:交强险仍需要先行赔付受害人,赔付后保险公司可以向肇事驾驶人追偿;商业三者险,保险公司可依据保险免责条款拒赔。准驾不符、逃逸情形同理,交强险先行赔,商业险通常拒赔,保险公司需举证已对免责条款尽提示说明义务。
Q6: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目(安徽)?
A:人身损害常规项目: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;构成伤残: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鉴定费;伤情严重造成精神痛苦,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;造成死亡: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处理丧葬事宜合理费用。 财产损失:车辆维修费、停运损失(营运车)、替代性交通费。
Q7: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能直接拒赔吗?
A:不能直接拒。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,由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哪些药品不属于医保范围、替代用药价格,举证不能,法院一般不予扣除。
Q8: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?鉴定去哪里做?
A:治疗终结、伤情稳定后再鉴定(一般出院 3-6 个月),不要刚出院就鉴定。两种途径:
①起诉前,共同委托有资质司法鉴定机构;
②起诉后,向法院申请,由法院摇号选定鉴定机构。私自单方鉴定,庭审中保险公司大概率会申请重新鉴定。
Q9:交通事故诉讼,被告该列谁?管辖法院是哪里?
A:被告:肇事司机、车主(有过错)、车辆投保交强险 + 商业险保险公司,可以一并起诉。 管辖:事故发生地、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,安徽受害人可就近选择起诉地。
Q10: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,谁来偿还?
A: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抢救、丧葬费用后,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最终责任人追偿。受害人拿到基金垫付,后续拿到赔偿款后需要返还。
Q11:好意同乘(无偿搭顺风车)出事,车主一定要全额赔偿吗?
A:《民法典》好意同乘规则,无偿搭乘,机动车一方有过错才赔偿,一般可以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;驾驶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(如酒驾、严重超速),不能减轻赔偿。
Q12:没有购买交强险,怎么赔?
A:未投保交强险,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全额承担赔偿,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,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。
Q13: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签完,还能再起诉索赔吗?
A:一般按照调解协议履行;如果存在重大误解、显失公平、对方欺诈,或签协议时未发现伤残、后续产生大额医疗费,可以起诉请求撤销协议,主张完整赔偿。
Q14:交通事故案件诉讼时效多久?
A:人身损害类:3 年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;伤残案件,一般从鉴定结论出具之日起计算。
Q15:停运损失、代步交通费能不能支持?
A:营运车辆,维修期间合理停运损失,法院支持;私家车,维修期间必要替代性交通费用可以主张;单纯车辆贬值损失,安徽司法实践一般不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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